已故長榮集團總裁張榮發的遺囑,經最高法院判決確定真實有效,張榮發指定的繼承人張國煒今天委託律師團到台北地檢署,控告四位遺囑執行人柯麗卿、戴錦銓、劉孟芬、吳界源與張國華共同違反遺囑內容,共犯背信罪,同時向台北地院聲請解任遺囑執行人職務,改定適格之遺囑執行人。
張國煒透過律師團林文鵬、朱慧倫、李奎霖、吳佩真指出,張榮發先生遺囑是指定張國煒接班集團總裁,這份遺囑的有效性,經過地方法院、高等法院及最高法院認定,四位遺囑執行人及張國華明知張榮發的遺囑,是將所創辦的長榮集團經營權交由張國煒,卻拖延執行,甚至惡意違反遺矚。
張國煒具狀指控,四位遺囑執行人本應協助他順利接任長榮集團總裁,但柯麗卿、劉孟芬、吳界源、戴錦銓身為遺囑執行人,竟無視張榮發遺囑,違背忠實踐履遺囑之任務,夥同張國華製作105年3月24日遺囑執行人會議記錄,惡意違背遺囑,選任張國華擔任長榮集團主要控股公司巴拿馬長榮國際(EIS)之常任董事及常任總裁。
林文鵬律師指出,張國華接著擅自違法無權處分EIS資產,並掌控長榮集團迄今。張國華更大喇喇的於105年3月24日同日之會議記錄,以巴拿馬長榮國際常任董事及常任總裁身分,選任遺囑執行人柯麗卿擔任巴拿馬長榮國際董事、總裁,兩者私相授受、酬庸至此,完全將遺囑執行人之忠實義務拋諸腦後!
林文鵬律師說,柯麗卿、戴錦銓、劉孟芬、吳界源以及張國華的行為,不僅公然蔑視張榮發的遺囑,更構成刑法背信犯罪。因此今天向台北地檢署對柯麗卿、戴錦銓、劉孟芬、吳界源以及張國華,提出刑事背信告訴,以捍衛張榮發的遺囑。
再者,自張榮發逝世已逾8年半,四位遺囑執行人柯麗卿、戴錦銓、劉孟芬、吳界源不但與張國華共謀惡意違背張榮發的遺囑,更未依照遺囑內容積極執行職務,導致遺囑執行牛步不前,根本不適任張榮發先生遺囑之遺囑執行人職務;因此今天一併向台北地院聲請解任四位遺囑執行人之職務,並請法院另行改定適格之遺囑執行人,以盡速落實張榮發先生的遺囑,讓張榮發先生逝者安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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