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市天津年貨大街日前熱鬧開賣,為農曆春節買氣暖身,一中年貨大街也將接續登場。法制局長李善植提醒消費者,購買年貨時,避免購買沒有中文標示或標示不全的產品,年貨商品的製造商、保存期限、保存方法、價格及退貨條件等應詢問清楚,購買前應確認攤商商品的售價或計價單位無疑義,如有爭議,第一時間可請各商圈人員協助處理。
法制局指出,年貨大街雖以糖果、年貨、熱食及3C零件居多,然亦有婚紗業者、美容業者及旅遊業者看好商機,設攤銷售婚紗攝影服務、美容服務或住宿優惠券等,讓消費者在無預期且現場無同類商品可比較下,與業者簽約(即以訪問交易方式行銷)。若屬訪問交易情形,事後消費者如要解除契約,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,7日內以書面通知方式,向業者表示解除契約,消費者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。
消保官提醒消費者,7日猶豫期的計算,並不扣除例假日,只有末日遇例假日,才會順延至第一個上班日。以今年春節年假長達9日為例,只要是114年1月18日至1月27日間以訪問交易方式購買婚攝服務(美容、住宿券等)者,7日猶豫期的末日均為114年2月3日(第1個上班日),消費者只要在當日通知業者解約,都仍算在法定猶豫期內,業者不得主張逾期拒絕解約。若業者未告知消費者有關訪問交易解約退費資訊者,消費者最長得於4個月內行使解除契約權利。
法制局消保官也呼籲攤商,應共同維護消費者的消費安全環境,民眾如有任何消費疑義或爭議,可連結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申訴系統(https://gov.tw/BPV)線上提出申訴,以保障自身權益。
此篇文章最開始出處為: 2025年貨大街開跑! 法制局提醒:留意商品標示、把握訪問交易7日猶豫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