墨新聞|記者張游舜/台北報導

本署日前接獲南投縣某縣議員候選人涉嫌現金買票賄選情資,周士榆檢察長極為重視,立即指派莊佳瑋檢察官負責偵辦。於前日(13日)指揮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、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、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南投分局、竹山分局、草屯分局及仁愛分局、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、法務部調查局南投縣調查站、臺中市調查處等單位,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執行搜索4處地點,約談簡姓、吳姓、劉姓3名樁腳及24名選民到案。因案情突破,為鞏固事證,漏夜逕行搜索及拘提該縣議員之沈姓助理,總計扣得新臺幣(下同)32萬元(含選民主動繳回之1萬元賄款)等物。
經檢察官訊後認沈姓助理指示部分樁腳,而吳姓、簡姓及劉姓3名椿腳則分別以每票500元至1,000元不等之現金為對價,要求選民於選舉時投票支持某特定縣議員候選人,因認4人均涉犯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嫌重大。其中沈、簡、劉3人有相當理由認有逃亡、勾串共犯、證人之虞,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,沈姓被告於昨日(14日)晚間獲法院裁准,簡姓及劉姓樁腳則各經法院裁定交保5萬元。另吳姓樁腳雖有羈押原因,但無羈押必要,檢察官諭知具保5萬元,其餘選民部分則均請回。
本署周士榆檢察長強調,賄選行為嚴重破壞民主基石與選舉公平。呼籲鄉親堅持「不買票、不賣票」,若發現疑似賄選情事,請撥打免費檢舉專線:0800-024-099 分機4,執法單位絕對確保檢舉人身分保密,民眾可放心勇於檢舉,共同守護南投乾淨選風。
此篇文章最開始出處為: 投檢偵辦某縣議員候選人涉嫌現金買票案件 向法院聲押縣議員助理獲准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