墨新聞|記者馬源培/台中報導

台中市政府教育局為提升教學品質與教師授課意願,考量近年物價上漲、學校行政運作及教學現場需求,宣布自115年7月1日起,調升寒暑假學藝活動及課後(業)輔導教師授課鐘點費。此次同步修正國中、高中職課輔及學藝活動相關規定,配合行政院調整兼任與代課教師鐘點費政策,盼藉由提高待遇,鼓勵更多優秀教師投入課後輔導與假期學習活動,進一步保障學生學習品質與受教權益。
為配合行政院核定調高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,並綜合考量近年物價變動、學校行政運作及教學現場需求,教育局於日前修正「台中市國民中學寒暑假學藝活動及課後輔導實施要點」、「台中市高級中等學校課業輔導及學藝活動實施要點」及「台中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重修及補修學分補充規定」。
教育局長蔣偉民表示,為鼓勵優秀教師投入課後(業)輔導及寒暑假學藝活動,此次全面調升教師授課鐘點費:國中每節由原450元調升至540元;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國中部則得依授課時間彈性調整,每節50分鐘最高可達600元;高級中等學校則由原550元調升至660元。此外,高中重修及補修課程的教師鐘點費亦同步調升至每節660元,藉此提升教師參與意願,確保學生學習品質。
教育局強調,寒暑假學藝活動及課後(業)輔導均應秉持學生自由參加原則,教學內容以補救教學、學習指導及多元藝能活動為主,不得教授新進度,且相關成績不得列入學期成績計算,以落實正常教學及學生適性學習。針對經濟弱勢學生,要點中明定低收入戶學生應免繳相關費用,清寒學生則由學校訂定減免機制,確保每位孩子不因經濟因素喪失學習權益。
教育局補充,教育局將持續辦理不定期訪視,督導各校落實相關規範,確保學生能善用課餘及假期時間,充實生活內涵、促進身心健康,並提升整體學習成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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