未成年子女名義之房地變更為父母所有 應課徵土地增值稅及契稅

未成年子女名義之房地變更為父母所有 應課徵土地增值稅及契稅

墨新聞|記者張游舜/台北報導

未成年子女名義之房地變更為父母所有 應課徵土地增值稅及契稅

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:父母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購買或贈與不動產,並經辦竣產權登記,依法已屬子女所有,如有再移轉登記予父母名義情事,應課徵土地增值稅及契稅。
  
稅務局進一步說明,依民法第758條規定,不動產物權,依法律行為而取得、設定、喪失及變更者,非經登記,不生效力。上開不動產既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購買或贈與且辦產權登記,依法已屬子女所有,如該不動產所有權再移轉登記給父母時,仍應申報繳納土地增值稅及契稅。
民眾如有疑問,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:0800-476969洽詢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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