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osted in生活 未成年子女名義之房地變更為父母所有 應課徵土地增值稅及契稅 Posted by 編輯中心 2026-04-27 0 墨新聞|記者張游舜/台北報導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:父母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購買或贈與不動產,並經辦竣產權登記,依法已屬子女所有,如有再移轉登記予父母名義情事,應課徵土地增值稅及契稅。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,依民法第758條規定,不動產物權,依法律行為而取得、設定、喪失及變更者,非經登記,不生效力。上開不動產既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購買或贈與且辦產權登記,依法已屬子女所有,如該不動產所有權再移轉登記給父母時,仍應申報繳納土地增值稅及契稅。 民眾如有疑問,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:0800-476969洽詢。 此篇文章最開始出處為: 未成年子女名義之房地變更為父母所有 應課徵土地增值稅及契稅 Share via: Facebook X (Twitter) LinkedIn More 編輯中心 View All Posts Post navigation Previous Post 將農業「冠軍筆記」裝進手機!「彰化智慧雲APP」免費下載 邁向AI農業新時代Next Post供身心障礙使用車輛免稅有上限 逾期未繳差額稅款當心受罰
稅務局進一步說明,依民法第758條規定,不動產物權,依法律行為而取得、設定、喪失及變更者,非經登記,不生效力。上開不動產既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購買或贈與且辦產權登記,依法已屬子女所有,如該不動產所有權再移轉登記給父母時,仍應申報繳納土地增值稅及契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