墨新聞|記者馬源培/台中報導

台中市政府地政局各地政事務所自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,針對115年度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之不動產進行為期3個月的公告。地政局呼籲繼承人,公告期間內請儘速申辦繼承登記,以免權益受損。地政局統計今年度公告土地達4,653筆、建物594棟,被繼承人計1,490人,若以115年公告土地現值計算,總價值約新臺幣109.8億元。
地政局長曾國鈞指出,許多民眾因不熟悉法規或家族內部意見分歧,導致財產長期處於未辦繼承狀態。依據《土地法》第73條之1規定,若繼承開始超過1年未辦理登記,經公告3個月無人聲請登記時,將由政府列冊管理15年。逾期仍未聲請登記者,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,所得價款保管10年,若期限屆滿仍無人申領,財產最終將歸屬國庫。
地政局說明,若因繼承人數眾多、意見不一而難以會同辦理,為避免列冊管理期滿被標售,繼承人可由其中一人或數人代表,先申請登記為全體繼承人「公同共有」。此舉不僅能免於進入列冊管理程序,更能防止家族財產流失,降低被冒領或爭產的風險。市民就申辦繼承登記如有疑問,可洽詢本市各地政事務所服務窗口,將有專人提供詳盡諮詢。
地政局提醒,辦理繼承過程中,除繼承文件要準備齊全外,若繼承人間協商遇阻,可尋求地政士、律師或公證人等專業協助。「繼承不拖延」是延續家業的首要任務,請市民務必儘速辦理相關登記,守護長輩留下的寶貴財產。
此篇文章最開始出處為: 中市地政局公告未辦繼承土地價逾百億 籲繼承人速辦登記



